- 对照翻译:
鱼,我所欲也;
鱼是我想要的;
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
熊掌也是我想要的。
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
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我宁愿放弃鱼,选择熊掌。
生,亦我所欲也;
生命是我珍视的;
义,亦我所欲也。
正义也是我追求的。
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如果这两样东西无法兼得,那我宁愿牺牲生命,也要选择正义。
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
生命固然是我所渴望的,但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,所以我不会为了苟活而放弃原则。
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
死亡是我厌恶的,但有些事情比死亡更让我厌恶,因此我无法逃避一些灾祸。
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。
如果人们追求的东西并不比生命更重要,那么还有什么方法不能用来保命呢?
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!
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不超过死亡,那还有什么坏事做不出来以逃避灾祸呢?
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
有时候,明明有办法活下去,却有人拒绝使用,明明可以避免灾祸,却有人不愿去做。
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
这说明,他们心中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正义),也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(那就是不义)。
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这种想法不仅贤者有,其实人人都有,只是贤者能够始终坚守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
一碗饭,一碗汤,吃了就能活命,不吃就会饿死。
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
但如果施舍的人态度恶劣,饥饿的人也会拒绝接受;
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用脚踢着给别人,乞丐都会不屑一顾。
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
(然而有些人却不同,)看到丰厚的报酬,也不管是否合乎礼仪就欣然接受,这样的高薪对我有什么意义呢?
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
是为了住豪宅、享受妻妾的侍奉,还是为了让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
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
过去,有人为了坚守道德,宁可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,现在,有人却为了豪宅的华丽而接受;
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
过去,有人为了坚持正义,宁可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,现在,有人却为了妻妾的服侍而接受;
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
过去,有人为了维护气节,宁可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,现在,有人却为了博取熟人的感激而接受。
是亦不可以已乎?
这种行为难道不应该停止吗?
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这正是丧失了人最根本的天性(即羞耻心和正义感)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