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对照翻译:
刘凝之为人认所著履,即与之。
刘凝之被人指认说自己穿的鞋是某人的,就把自己的鞋子给了他。
此人后得所失履,送还,不肯复取。
那人后来找到了丢失的鞋子,把刘凝之的鞋子送还回来,刘凝之就不肯要了。
又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著履,麟士笑曰:“
沈麟士也被邻居指认说自己穿的鞋子是邻居的。
是卿履耶?”
沈麟士笑着说:“
即予之。
是你的鞋吗?”
邻人得所失履,送还,麟士曰:“
然后就给他了,邻居后来找到了丢失的鞋子,送回来沈麟士的鞋,沈麟士说:“
非卿履耶?”
不是你的鞋吗?”
笑而受之。
沈麟士看看,笑着就收下了。
此虽小事,然处事当如麟士,不当如凝之也。
这虽然是小事,但是处世应当像沈麟士,不应当学刘凝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