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对照翻译:
三年之丧何也?
守丧三年的规定是基于什么制定的呢?
曰:
回答是:
称情而立文,因以饰群,别亲疏贵践之节,而不可损益也。
这是为了与内心的哀痛程度相符合而制定的礼仪,用以表明亲属关系,区分亲疏贵贱的界限,因此不能随意增减。
故曰:
所以说:
无易之道也。
这是不可更改的原则。
创巨者其日久,痛甚者其愈迟,三年者,称情而立文,所以为至痛极也。
创伤越重,恢复的时间就越长,悲痛越深,平复的过程就越慢,守丧三年的规定,正是依据内心哀伤的程度制定的相应礼仪,以表达极致的哀思。
斩衰苴杖,居倚庐,食粥,寝苫枕块,所以为至痛饰也。
守丧期间,身穿斩衰丧服,手持直杖,住在临时搭建的倚庐中,吃稀粥,睡草垫,用土块当枕头,这一切都是为了显示内心的深重悲痛。
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;
三年的守丧期,实际上二十五个月就结束了。
哀痛未尽,思慕未忘,然而服以是断之者,岂不送死者有已,复生有节哉?
虽然哀痛之情仍未平息,对父母的思念依然存在,但丧服要在此时除去,这难道不是因为守丧有终止的期限,恢复正常生活也有界限吗?
凡生天地之间者,有血气之属必有知,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;
天地间的生灵,凡是有血肉有气息的动物,都一定具有感知能力,有感知的动物,没有不知道爱护自己同类的。
今是大鸟兽,则失丧其群匹,越月逾时焉,则必反巡,过其故乡,翔回焉,鸣号焉,蹢躅焉,踟蹰焉,然后乃能去之;
即使是大型鸟兽,如果失去了同伴,哪怕过了一个月或一个季节,还会返回巡视,经过曾经居住的巢穴时,一定会盘旋哀鸣,或者徘徊不去,然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。
小者至于燕雀,犹有啁噍之顷焉,然后乃能去之;
就算是燕子、麻雀这样的小鸟,遇到这种情况,也会叽叽喳喳哀鸣一阵才离开。
故有血气之属者,莫知于人,故人于其亲也,至死不穷。
在所有动物中,没有比人更富有感情的了,所以,人们对去世的父母,终生都不会忘记。
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,则彼朝死而夕忘之,然而从之,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,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?
如果任由那些愚昧无知或放纵不羁的人随意行事,他们可能早上失去父母,晚上就忘记了,如果放任不管,岂不是连鸟兽都不如,还怎么能够让大家共同生活而不混乱呢?
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,则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,若驷之过隙,然而遂之,则是无穷也。
如果依从那些讲究礼仪的君子的意愿,三年的丧服,二十五个月就结束,会感觉像一眨眼那么快,如果完全按照他们的心愿,哀痛就会永远没有尽头。
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,壹使足以成文理,则释之矣。
因此,先王为贤人和普通人制定了一个折中的礼节,让大家都觉得合情合理,然后按时除去丧服。
然则何以至期也?
那么,丧期为一年的丧服又是根据什么制定的呢?
曰:
回答是:
至亲以期断。
为某些关系亲近但并非最尊贵的亲属服丧,满一年就应除服。
是何也?
这是为什么呢?
曰:
回答是:
天地则已易矣,四时则已变矣,其在天地之中者,莫不更始焉,以是象之也。
一年之中,天地运行一周,四季循环一遍,世间万物无不更新,所以制定一年的丧服来效法这一自然规律。
然则何以三年也?
“那为什么有的丧服要到第三年才期满呢?”
曰:
回答是:“
加隆焉尔也,焉使倍之,故再期也。
是因为死者地位尊贵,为了表示特别敬重,所以将丧期延长一倍,需要服满两年。”
由九月以下何也?
“那么丧期九个月以下的又是为什么呢?”
曰:
回答是:“
焉使弗及也。
因为有的亲属关系不如至亲那么亲近,所以丧期也相应缩短。”
故三年以为隆,缌小功以为杀,期九月以为间。
因此,在五服丧制中,三年的丧期是最隆重的,绝麻三个月和小功五个月是最轻的丧服,齐衰一年和大功九个月则介于两者之间。
上取象于天,下取法于地,中取则于人,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。
这种规定,上取法于天,下取法于地,中间依据人情,体现了人们能够和谐共处的道理。
故三年之丧,人道之至文者也,夫是之谓至隆。
所以守丧三年是人情的完美表达,这种最隆重的礼仪。
是百王之所同,古今之所壹也,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。
是历代天子共同遵循的,古往今来无人违背,也不知道已经实行了多久。
孔子曰:“
孔子说:“
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;
孩子出生三年后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。
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达丧也。”
因此,父母去世,子女为他们守丧三年,这也是天下通行的丧礼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