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对照翻译:
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
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,还没公布,(商鞅)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,于是(命人)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,招募(能)搬到北门的人,给予十金。
民怪之,莫敢徙。
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,没有人敢去搬木头。
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
(商鞅)又说,“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。”
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
有一个人搬了木头,就给了他五十金,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(百姓)。
卒下令。
最终颁布了那法令。
于是太子犯法。
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。
卫鞅曰:“
公孙鞅(商鞅)说:“
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。”
新法不能顺利施行,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。
将法太子。
将惩罚太子。”
太子,君嗣也,不可施刑,刑其傅公子虔,黥其师公孙贾。
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,不能施以刑罚,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,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,以示惩戒。
明日,秦人皆趋令。
第二天,秦国人听说此事,都遵从了法令。
行之十年,秦民大说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
新法施行十年,秦国的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,山林里也没了盗贼,家家富裕充足。
民勇于公战,怯于私斗,乡邑大治。
百姓勇于为国作战,不敢再行私斗,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