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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韩非子·饰邪》的原文打印版、对照翻译及详解韩非子

《韩非子·饰邪》由韩非子创作

原文:

韩非子·饰邪

战国韩国-韩非子

  凿龟数策,兆曰大吉,而以攻燕者,赵也。凿龟数筴,兆曰大吉,而以攻赵者,燕也。剧辛之事燕,无功而社稷危;邹衍之事燕,无功而国道绝。赵代先得意于燕,后得意于齐,国乱节高。自以为与秦提衡,非赵龟神而燕龟欺也。赵又尝凿龟数筴而北伐燕,将劫燕以逆秦,兆曰大吉。始攻大梁而秦出上党矣,兵至釐而六城拔矣;至阳城,秦拔鄴矣;庞援揄兵而南,则鄣尽矣。臣故曰:赵龟虽无远见于燕,且宜近见于秦。秦以其大吉,辟地有实,救燕有有名。赵以其大吉,地削兵辱,主不得意而死。又非秦龟神而赵龟欺也。初时者,魏数年东乡攻尽陶、卫,数年西乡以失其国,此非丰隆、五行、太一、王相、摄提、六神、五括、天河、殷抢、岁星非数年在西也,又非天缺、弧逆、刑星、荧惑、奎台非数年在东也。故曰:龟筴鬼神不足举胜,左右背乡不足以专战。然而恃之,愚莫大焉。
  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,加事于明法。彼法明,则忠臣劝;罚必,则邪臣止。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,秦是也;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,山东是也。乱弱者亡,人之性也;治强者王,古之道也。越王勾践恃大朋之龟与吴战而不胜,身臣入宦于吴;反国弃龟,明法亲民以报吴,则夫差为擒。故恃鬼神者慢于法,恃诸侯者危其国。曹恃齐而不听宋,齐攻荆而宋灭曹。邢恃吴而不听齐,越伐吴而齐灭邢。许恃荆而不听魏,荆攻宋而魏灭许。郑恃魏而不听韩,魏攻荆而韩灭郑。今者韩国小而恃大国,主慢而听秦、魏,恃齐、荆为用,而小国愈亡。故恃人不足以广壤,而韩不见也。荆为攻魏而加兵许、鄢,齐攻任、扈而削魏,不足以存郑,而韩弗知也。此皆不明其法禁以治其国,恃外以灭其社稷者也。
  臣故曰:明于治之数,则国虽小,富;赏罚敬信,民虽寡,强。赏罚无度,国虽大,兵弱者,地非其地,民非其民也。无地无民,尧、舜不能以王,三代不能以强。人主又以过予,人臣又以徒取。舍法律而言先王以明古之功者,上任之以国。臣故曰:是原古之功,以古之赏赏今之人也。主以是过予,而臣以此徒取矣。主过予,则臣偷幸;臣徒取,则功不尊。无功者受赏,则财匮而民望;财匮而民望,则民不尽力矣。故用赏过者失民,用刑过者民不畏。有赏不足以劝,有刑不足以禁,则国虽大,必危。
  故曰:小知不可使谋事,小忠不可使主法。荆恭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,荆师败,恭王伤。酣战,而司马子反渴而求饮,其友竖谷阳奉卮酒而进之。子反曰:去之,此酒也。竖谷阳曰:非也。子反受而饮之。子反为人嗜酒,甘之,不能绝之于口,醉而卧。恭王欲复战而谋事,使人召子反,子反辞以心疾。恭王驾而往视之,入幄中,闻酒臭而还,曰:今日之战,寡人目亲伤。所恃者司马,司马又如此,是亡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。寡人无与复战矣。罢师而去之,斩子反以为大戮。故曰:竖谷阳之进酒也,非以端恶子反也,实心以忠爱之,而适足以杀之而已矣。此行小忠而贼大忠者也。故曰:小忠,大忠之贼也。若使小忠主法,则必将赦罪,赦罪以相爱,是与下安矣,然而妨害于治民者也。
  当魏之方明《立辟》、从宪令行之时,有功者必赏,有罪者必诛,强匡天下,威行四邻;及法慢,妄予,而国日削矣。当赵之方明《国律》、从大军之时,人众兵强,辟地齐、燕;及《国律》满,用者弱,而国日削矣。当燕之方明《奉法》、审官断之时,东县齐国,南尽中山之地;及《奉法》已亡,官断不用,左右交争,论从其下,则兵弱而地削,国制于邻敌矣。故曰:明法者强,慢法者弱。强弱如是其明矣,而世主弗为,国亡宜矣。语曰:家有常业,虽饥不饿;国有常法,虽危不亡。夫舍常法而从私意,则臣下饰于智能;臣下饰于智能,则法禁不立矣。是亡意之道行,治国之道废也。治国之道,去害法者,则不惑于智能,不矫于名誉矣。昔者舜使吏决鸿水,先令有功而舜杀之;禹朝诸候之君会稽之上,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。以此观之,先令者杀,后令者斩,则古者先贵如令矣。故镜执清而无事,美恶从而比焉;衡执正而无事,轻重从而载焉。夫摇镜,则不得为明;摇衡,则不得为正,法之谓也。故先王以道为常,以法为本。本治者名尊,本乱者名绝。凡智能明通,有以则行,无以则止。故智能单道,不可传于人。而道法万全,智能多失。夫悬衡而知平,设规而知圆,万全之道也。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,故佚而有功。释规而任巧,释法而任智,惑乱之道也。乱主使民饰于智,不知道之故,故劳而无功。释法禁而听请谒群臣卖官于上,取赏于下,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群臣。故民无尽力事主之心,而务为交于上。民好上交,则货财上流,而巧说者用。若是,则有功者愈少。奸臣愈进而材臣退,则主惑而不知所行,民聚而不知所道。此废法禁、后功劳、举名誉、听请谒之失也。凡败法之人,必设诈托物以来亲,又好言天下之所希有。此暴君乱主之所以惑也,人臣贤佐之所以侵也。故人臣称伊尹、管仲之功,则背法饰智有资;称比干、子胥之忠而见杀,则疾强谏有辞。夫上称贤明,不称暴乱,不可以取类,若是者禁。君子立法以为是也,今人臣多立其私智以法为非者,是邪以智,过法立智。如是者禁,主之道也。
  明主之道,必明于公私之分,明法制,去私恩。夫令必行,禁必止,人主之公义也;必行其私,信于朋友,不可为赏劝,不可为罚沮,人臣之私义也。私义行则乱,公义行则治,故公私有分。人臣有私心,有公义。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,居官无私,人臣之公义也;污行从欲,安身利家,人臣之私心也。明主在上,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;乱主在上,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。故君臣异心,君以计畜臣,臣以计事君,君臣之交,计也。害身而利国,臣弗为也;害国而利臣,君不为也。臣之情,害身无利;君之情,害国无亲。君臣也者,以计合者也。至夫临难必死,尽智竭力,为法为之。故先王明赏以劝之,严刑以威之。赏刑明,则民尽死;民尽死,则兵强主尊。刑赏不察,则民无功而求得,有罪而幸免,则兵弱主卑。故先王贤佐尽力竭智。故曰:公私不可不明,法禁不可不审,先王知之矣。

说明:古文之家的工作重心是对古诗文进行校对并注音,我们所提供的译文、注释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聚合,仅供参考,文章所涉及的字、词发音请以拼音版作为主要参考。
    对照翻译:

      凿龟数策,兆曰大吉,而以攻燕者,赵也。
      钻烧龟甲、计算蓍草进行占卜,兆象显示“大吉”,因此攻打燕国的是赵国。
    凿龟数筴,兆曰大吉,而以攻赵者,燕也。
    钻烧龟甲、计算蓍草进行占卜,兆象显示“大吉”,因此攻打赵国的是燕国。
    剧辛之事燕,无功而社稷危;
    剧辛为燕国效力,没有功劳,却让国家陷入危险;
    邹衍之事燕,无功而国道绝。
    邹衍为燕国效力,同样没有功劳,却导致国家命脉断绝。
    赵代先得意于燕,后得意于齐,国乱节高。
    赵国先战胜了燕国,后又战胜了齐国,国内混乱却依然趾高气扬,自以为能与秦国势均力敌。
    自以为与秦提衡,非赵龟神而燕龟欺也。
    这并不是因为赵国的占卜灵验而燕国的占卜骗人。
    赵又尝凿龟数筴而北伐燕,将劫燕以逆秦,兆曰大吉。
    赵国还曾通过占卜向北讨伐燕国,打算挟持燕国来抗拒秦国,兆象显示“大吉”。
    始攻大梁而秦出上党矣,兵至釐而六城拔矣;
    刚开始进攻燕国的大梁时,秦国就从上党出兵了,赵军进至厘地时,自己的六个城池已被秦国攻占;
    至阳城,秦拔鄴矣;
    赵军到达阳城时,秦军已占领了赵国的邺地;
    庞援揄兵而南,则鄣尽矣。
    等到庞援引兵南下救援时,鄣一带全被秦军占领了。
    臣故曰:
    所以我说:
    赵龟虽无远见于燕,且宜近见于秦。
    赵国的占卜即使对攻打燕国缺乏远见,也应对秦攻赵有所预见。
    秦以其大吉,辟地有实,救燕有有名。
    秦国依据自己的“大吉”兆象,开辟疆土既得实惠,救援燕国又得了美名;
    赵以其大吉,地削兵辱,主不得意而死。
    赵国依据自己的“大吉”兆象,领土削减、士兵受辱,赵王未能如愿以偿而死。
    又非秦龟神而赵龟欺也。
    这也并不是因为秦国的占卜灵验而赵国的占卜骗人。
    初时者,魏数年东乡攻尽陶、卫,数年西乡以失其国,此非丰隆、五行、太一、王相、摄提、六神、五括、天河、殷抢、岁星非数年在西也,又非天缺、弧逆、刑星、荧惑、奎台非数年在东也。
    起初,魏国几年间向东攻下了陶、卫,又有几年向西攻秦却丧失了许多土地,这不是因为丰隆、五行、太一、王相、摄提、六神、五括、天河、殷抢、岁星等吉星有几年都处在西方,也不是因为天缺、弧逆、刑星、荧惑、奎台等凶星有几年都处在东方。
    故曰:
    所以说:
    龟筴鬼神不足举胜,左右背乡不足以专战。
    卜筮鬼神不足以推断战争胜负,星体的方位变化不足以决定战争结果。
    然而恃之,愚莫大焉。
    明明如此,却还要依仗它们,没有什么比这更愚蠢的了。
      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,加事于明法。
      古代的先王致力于亲近百姓,从事于彰明法度。
    彼法明,则忠臣劝;
    法度彰明了,忠臣就受到鼓励;
    罚必,则邪臣止。
    刑罚坚决了,奸臣就停止作恶。
    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,秦是也;
    忠臣受到鼓励,奸臣停止作恶,因而国土拓展、君主尊贵的,秦国正是这样;
    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,山东是也。
    群臣结党拉派背离正道营私舞弊,因而国土丧失、君主卑下的,山东六国正是这样。
    乱弱者亡,人之性也;
    混乱弱小的衰亡,这是人事的一般规则;
    治强者王,古之道也。
    安定强盛的称王天下,这是自古以来的规律。
    越王勾践恃大朋之龟与吴战而不胜,身臣入宦于吴;
    越王勾践依仗贵重的龟甲显示的吉兆同吴国打仗,结果失败,自己成了俘虏去吴国服贱役;
    反国弃龟,明法亲民以报吴,则夫差为擒。
    返国后抛弃龟甲,彰明法度、亲近百姓以求报复吴国,结果吴王夫差被擒获了。
    故恃鬼神者慢于法,恃诸侯者危其国。
    所以依仗鬼神保佑的就会忽视法治,依仗别国援助的就会危害祖国。
    曹恃齐而不听宋,齐攻荆而宋灭曹。
    曹国依仗齐国而不服从宋国,齐攻楚时宋灭了曹;
    邢恃吴而不听齐,越伐吴而齐灭邢。
    邢国依仗吴国而不服从齐国,越伐吴时齐灭了邢;
    许恃荆而不听魏,荆攻宋而魏灭许。
    许国依仗楚国而不服从魏国,楚攻宋时魏灭了许;
    郑恃魏而不听韩,魏攻荆而韩灭郑。
    郑国依仗魏国而不服从韩国,魏攻楚时韩灭了郑。
    今者韩国小而恃大国,主慢而听秦、魏,恃齐、荆为用,而小国愈亡。
    如今韩国弱小却依仗大国,君主忽视法治而服从秦和魏,依仗齐和楚作为维持手段,结果使本就弱小的韩国越发趋于灭亡。
    故恃人不足以广壤,而韩不见也。
    所以依仗别人不足以开拓疆土,而韩国却看不见这一点。
    荆为攻魏而加兵许、鄢,齐攻任、扈而削魏,不足以存郑,而韩弗知也。
    楚国为了攻打魏国而用兵许、郡,齐国攻打任、扈而侵夺魏地,这都不足以保存韩国,而韩国却不清楚。
    此皆不明其法禁以治其国,恃外以灭其社稷者也。
    这些都是不彰明法令治理祖国,却依仗外国而导致祖国灭亡的例子。
      臣故曰:
      所以我说:
    明于治之数,则国虽小,富;
    懂得治理的办法,那么国家虽小,也可以富有;
    赏罚敬信,民虽寡,强。
    赏罚谨慎守信,民众虽少,也可以强大。
    赏罚无度,国虽大,兵弱者,地非其地,民非其民也。
    赏罚没有标准,国家虽然很大,兵力衰弱的,土地不是自己的土地,民众不是自己的民众。
    无地无民,尧、舜不能以王,三代不能以强。
    没有土地和民众,尧舜也不能称王天下,夏、商、周三代也不能强盛。
    人主又以过予,人臣又以徒取。
    君主又因此过分地行赏,臣子又白白地得赏。
    舍法律而言先王以明古之功者,上任之以国。
    对那些不顾法律而谈论先王明君功绩的人,君主却把国事委托给他。
    臣故曰:
    我所以说:
    是原古之功,以古之赏赏今之人也。
    这是指望有古代的功绩,却拿古代的赏赐标准去奖赏现在的空谈家。
    主以是过予,而臣以此徒取矣。
    君主因此过分地行赏,臣子因此白白地得赏。
    主过予,则臣偷幸;
    君主过分地行赏,臣下就会苟且和侥幸;
    臣徒取,则功不尊。
    臣下白白地得赏,功劳就不再尊贵了。
    无功者受赏,则财匮而民望;
    无功的人受赏,财力就会匮乏,民众就会抱怨;
    财匮而民望,则民不尽力矣。
    财匮民怨,民众就不会为君主尽力了。
    故用赏过者失民,用刑过者民不畏。
    所以行赏不当的就会失去民众,用刑不当的民众就不再畏惧。
    有赏不足以劝,有刑不足以禁,则国虽大,必危。
    有赏赐却不足以勉励立功,有刑罚却不足以禁止邪恶,那么国家即使很大,也一定很危险。
      故曰:
      所以说:
    小知不可使谋事,小忠不可使主法。
    有小聪明的人不能让他谋划事情,有小忠诚的人不能让他掌管法令。
    荆恭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,荆师败,恭王伤。
    楚恭王和晋厉王在鄢陵交战,楚军失利,恭王受伤。
    酣战,而司马子反渴而求饮,其友竖谷阳奉卮酒而进之。
    战斗正激烈时,司马官子反口渴要水喝,他的亲信侍仆谷阳捧了一卮酒给他。
    子反曰:
    子反说:“
    去之,此酒也。
    拿走,这是酒。”
    竖谷阳曰:
    侍仆谷阳说:“
    非也。
    这不是酒。”
    子反受而饮之。
    子反接过来喝了。
    子反为人嗜酒,甘之,不能绝之于口,醉而卧。
    子反喜欢喝酒,觉得酒味甘甜,不能停下不喝,结果喝醉后睡着了。
    恭王欲复战而谋事,使人召子反,子反辞以心疾。
    恭王想重新开战并和他谋划战事,派人叫子反,子反借口心病而加以推辞。
    恭王驾而往视之,入幄中,闻酒臭而还,曰:
    恭王乘车前去看他,进入帐中,闻到酒气而返回,说:“
    今日之战,寡人目亲伤。
    今天的战斗,我自个眼睛受了伤。
    所恃者司马,司马又如此,是亡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。
    我所依赖的是司马,司马又这般模样,这是不顾楚国的神灵,不关心我的民众。
    寡人无与复战矣。
    我不能和敌人重新开战了。”
    罢师而去之,斩子反以为大戮。
    于是引兵离开鄢陵,把司马子反处以极刑。
    故曰:
    所以说:
    竖谷阳之进酒也,非以端恶子反也,实心以忠爱之,而适足以杀之而已矣。
    侍仆谷阳进酒,并非本来就恨子反,而是真心地忠爱子反,但最终却恰好因此而害了他。
    此行小忠而贼大忠者也。
    这就是行小忠而害大忠。
    故曰:
    所以说:
    小忠,大忠之贼也。
    小忠是对大忠的祸害。
    若使小忠主法,则必将赦罪,赦罪以相爱,是与下安矣,然而妨害于治民者也。
    如果让行小忠的人掌管法制,那就必然会赦免罪犯加以爱护,这样他同下面的人是相安了,但却妨害了治理民众。
      当魏之方明《立辟》、从宪令行之时,有功者必赏,有罪者必诛,强匡天下,威行四邻;
      当魏国正在彰明立法、从事法令建设的时候,有功者必赏,有罪者必罚,强盛得可以匡正天下,威势达到四邻诸侯;
    及法慢,妄予,而国日削矣。
    等到法令懈怠,赏赐混乱,国家就日益衰弱了。
    当赵之方明《国律》、从大军之时,人众兵强,辟地齐、燕;
    当赵国正在彰明国律、从事军队建设的时候,人多兵强,攻占了齐、燕的土地;
    及《国律》满,用者弱,而国日削矣。
    等到国律懈怠,执政者软弱,国家就日益衰弱了。
    当燕之方明《奉法》、审官断之时,东县齐国,南尽中山之地;
    当燕国正在彰明奉法、重视政府决策的时候,东向把齐国作为自己的郡县,南向完全占领了中山的国土;
    及《奉法》已亡,官断不用,左右交争,论从其下,则兵弱而地削,国制于邻敌矣。
    等到奉法丢弃,政府决策不再实行,左右亲信相互争斗,君主听从臣下决策,于是兵力削弱,土地削减,国家也就受制于邻国了。
    故曰:
    所以说:
    明法者强,慢法者弱。
    严明法制的国家就强大,轻忽法制的国家就弱小。
    强弱如是其明矣,而世主弗为,国亡宜矣。
    强弱对比是如此的分明,而当代君主却不实行,国家危亡真是活该了。
    语曰:
    俗语说:“
    家有常业,虽饥不饿;
    家里有固定产业,即使荒年也不会挨饿;
    国有常法,虽危不亡。
    国家有固定法制,即使危险也不会衰亡。”
    夫舍常法而从私意,则臣下饰于智能;
    舍弃固定法制而顺从个人意志,臣下就会粉饰自己的智能;
    臣下饰于智能,则法禁不立矣。
    臣下粉饰自己的智能,法律禁令就站不住脚。
    是亡意之道行,治国之道废也。
    这样,随心所欲的做法就通行,以法治国的原则就废弃了。
    治国之道,去害法者,则不惑于智能,不矫于名誉矣。
    治理国家的原则,舍弃危害法令的,就不会受智能的迷惑,不会被虚名所欺骗了。
    昔者舜使吏决鸿水,先令有功而舜杀之;
    过去舜派官吏排泄洪水,早于命令而抢先立功的,舜把他杀了;
    禹朝诸候之君会稽之上,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。
    禹在会稽山上接受诸侯国君的朝见,防风氏迟到而禹杀了他。
    以此观之,先令者杀,后令者斩,则古者先贵如令矣。
    由此看来,先于命令的杀,后于命令的也杀,那么古代首先重视的是依法办事。
    故镜执清而无事,美恶从而比焉;
    所以镜子保持清亮而不受干扰,美丑就会因此显示出来;
    衡执正而无事,轻重从而载焉。
    衡器保持平正而不受干扰,轻重就会因此衡量出来。
    夫摇镜,则不得为明;
    摇动镜子就不能保持明亮。
    摇衡,则不得为正,法之谓也。
    摇动衡器就不能保持平正,说的就是“法”。
    故先王以道为常,以法为本。
    所以先王把道作为常规,把法作为根本。
    本治者名尊,本乱者名绝。
    法制严明,君主名位就尊贵,法制混乱,君主名位就丧失。
    凡智能明通,有以则行,无以则止。
    凡是智能高强的人,有依据就行动,没有依据就停止。
    故智能单道,不可传于人。
    所以智能是偏道,不能传给人。
    而道法万全,智能多失。
    道和法是万全的,智能多有偏失。
    夫悬衡而知平,设规而知圆,万全之道也。
    悬挂衡器才知道平不平,设置圆规才知道圆不圆,这是万全之道。
    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,故佚而有功。
    因为明君能使百姓用道来整饬自己,所以省力而有功。
    释规而任巧,释法而任智,惑乱之道也。
    丢掉规矩而单凭技巧,放弃法治而单凭智慧,是使人迷惑混乱的办法。
    乱主使民饰于智,不知道之故,故劳而无功。
    昏君使民众用智巧粉饰自己,是不懂道的缘故,所以劳而无功。
    释法禁而听请谒群臣卖官于上,取赏于下,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群臣。
    放弃法令而听从请托,群臣在上面出卖官爵,从下面取得报酬,所以利益归于私门而权势落于群臣。
    故民无尽力事主之心,而务为交于上。
    所以百姓没有尽力侍奉君主的心意,而致力于结交大臣。
    民好上交,则货财上流,而巧说者用。
    百姓喜欢结交大臣,财货就向上流入大臣之手而花言巧语的人就被任用。
    若是,则有功者愈少。
    假如形成这种局面,有功的人就越来越少。
    奸臣愈进而材臣退,则主惑而不知所行,民聚而不知所道。
    奸臣越来越得到进用而有才能的臣子遭到斥退,君主就会迷惑而不知道干什么好,百姓聚集起来也不知道往哪儿走。
    此废法禁、后功劳、举名誉、听请谒之失也。
    这是废法令、轻功劳、重名声、听请托的过失。
    凡败法之人,必设诈托物以来亲,又好言天下之所希有。
    凡是败坏法制的人,一定会设下骗局,假托有事来亲近君主,又喜欢谈论天下少见的东西。
    此暴君乱主之所以惑也,人臣贤佐之所以侵也。
    这就是暴君昏主受迷惑、贤人佐臣受侵害的原因。
    故人臣称伊尹、管仲之功,则背法饰智有资;
    所以臣子称颂伊尹、管仲的功劳,违法弄智就有了根据;
    称比干、子胥之忠而见杀,则疾强谏有辞。
    称颂比干、伍子胥的忠贞被杀,急切强谏就有了借口。
    夫上称贤明,不称暴乱,不可以取类,若是者禁。
    前者称说君主贤明,后者说君主暴乱,不可以拿来类推,像这样的就应禁止。
    君子立法以为是也,今人臣多立其私智以法为非者,是邪以智,过法立智。
    君主立法认为正确的,现在臣子多标榜个人智巧来否定国法,这就是用智巧来肯定奸邪,诋毁法制、标榜智巧。
    如是者禁,主之道也。
    像这样的应予禁止,这是做君主的原则。
      明主之道,必明于公私之分,明法制,去私恩。
      做明君的原则,一定要明白公私的区别,彰明法制,舍弃私人恩惠。
    夫令必行,禁必止,人主之公义也;
    有令必行,有禁必止,是君主的公义;
    必行其私,信于朋友,不可为赏劝,不可为罚沮,人臣之私义也。
    一定要实现自己的私利,在朋友中取得信任,不能用赏赐鼓励,不能用刑罚阻止,是臣子的私义。
    私义行则乱,公义行则治,故公私有分。
    私义风行国家就会混乱,公义风行国家就会平安,所以公私是有区别的。
    人臣有私心,有公义。
    臣子有私心,有公义。
    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,居官无私,人臣之公义也;
    修身廉洁而办事公正,做官无私,是臣子的公义;
    污行从欲,安身利家,人臣之私心也。
    玷污品行而放纵私欲,安身利家,是臣子的私心。
    明主在上,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;
    明君在上,臣子就去私心行公义;
    乱主在上,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。
    昏君在上,臣子就去公义行私心。
    故君臣异心,君以计畜臣,臣以计事君,君臣之交,计也。
    所以君臣不一条心,君主靠算计蓄养臣子,臣子靠算计侍奉君主,君臣交往的是算计。
    害身而利国,臣弗为也;
    危害自身而有利国家,臣子是不做的;
    害国而利臣,君不为也。
    危害国家而有利臣子,君主是不干的。
    臣之情,害身无利;
    臣子的本心,危害自身就谈不上利益;
    君之情,害国无亲。
    君主的本心,危害国家就谈不上亲近。
    君臣也者,以计合者也。
    君臣关系是凭算计结合起来的。
    至夫临难必死,尽智竭力,为法为之。
    至于臣子遇到危难一定拚死,竭尽才智和力量,是法度造成的。
    故先王明赏以劝之,严刑以威之。
    所以先王明定赏赐来加以勉励,严定刑罚来加以制服。
    赏刑明,则民尽死;
    赏罚分明,百姓就能拼死;
    民尽死,则兵强主尊。
    百姓拼死,兵力就会强盛,君主就会尊贵。
    刑赏不察,则民无功而求得,有罪而幸免,则兵弱主卑。
    刑赏不分明,百姓就会无功而谋取利益,有罪而侥幸免罚,结果是兵力弱小,君主卑下。
    故先王贤佐尽力竭智。
    所以先王贤臣都竭力尽心。
    故曰:
    所以说:
    公私不可不明,法禁不可不审,先王知之矣。
    公私不可不明,法禁不可不察,先王是懂得这个道理的。

    注释:


    〔釐〕11釐《説文》:“釐,家福也。从里,??聲。”〔段玉裁〕注:“釐字从里,里者,家居也。故〔許〕釋為家福。”〔徐灝〕箋:“〔許〕訓釐為福者,緣受釐之字通作禧故云爾。”按:古人以为子孙茂盛则多福,故《牆盤》又从子。“釐”,今字用“厘”。(一)lí 《廣韻》里之切,平之來。之部。(1)治理;处理。《廣韻·之韻》:“釐,理也。”〔清〕〔朱駿聲〕《説文通訓定聲·頤部》:“釐,本義當為治邑理邑為釐,猶治玉為理也。”《書·堯典》:“允釐百工,庶績咸熙。”〔孔〕傳:“釐,治;工,官。”《詩·周頌·臣工》:“王釐爾成。”〔鄭玄〕箋:“釐,理也。”《資治通鑑·陳宣帝太建六年》:“命太子總釐庶政。”〔胡三省〕注:“釐,治也。”(2)改变;改正。《後漢書·梁統傳》:“議者以為隆刑峻法,非明王急務,施行日久,豈一朝所釐。”〔李賢〕注:“釐,猶改也。”《梁書·賀琛傳》:“今若釐其風而正其失,易於反掌。”〔清〕〔顧炎武〕《天下郡國利病書·湖廣下·承天府》:“顧審編未盡當,則宿弊未盡釐。”(3)分,分开。〔宋〕〔葉夢得〕《石林燕語》卷五:“(〔宋神宗〕)乃詔釐其事大小。大事,三省與樞密同議進呈……小事,樞密院獨取旨。”〔明〕〔陶宗儀〕《輟耕録》卷二十五:“院本、雜劇其實一也。國朝,院本、雜劇始釐而二之。”〔清〕〔厲鶚〕《宋詩紀事序》:“暇日釐為百卷,目曰《宋詩紀事》。”(4)道理,事物的条理。《文選·揚雄〈劇秦美新〉》:“則百工伊凝,庶績咸喜,荷天衢,提地釐,斯天下之上則已,庶可試哉!”〔李善〕注:“上荷天道,而下提地理,言則而効之。”〔吕向〕注:“釐,理也。”(5)贪。《方言》卷十三:“釐,貪也。”〔錢繹〕箋疏:“釐,婪聲之轉。婪之轉為釐,猶釐之轉為孿也。”(6)厘金的略称。旧时在国内交通要道设立关卡征收的一种商品通过税叫“釐金”,或称“釐捐”,简称“釐”。〔清〕〔薛福成〕《應詔陳言疏》:“不得已而設局抽釐,酌取商賈之贏餘。”《清史稿·婁春蕃傳》:“〔長蘆〕鹽商,久困增釐。”(7)量词。1。长度单位。尺的千分之一;十厘为一分,十分为一寸,十寸为一尺。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:“故《易》曰:‘失之豪(毫)釐,差以千里。’”〔宋〕〔陳亮〕《又乙巳春書之一》:“此論正在於毫釐分寸處較得失。”2。重量单位。两的千分之一;十厘为一分,十分为一钱,十钱为一两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十二回:“飯是二釐(銀子)一碗,葷菜一分,素的一半。”3。地积单位。亩的百分之一。十厘为一分,十分为一亩。《太平天國·天朝田畝制度》:“當中尚田一畝三分五釐。”4。利率。年利一厘为本金的百分之一;月利一厘为本金的千分之一。(8)微小。《宋書·恩倖傳·徐爰》:“自少及長,奉公在事,釐毫蔑聞。”(9)通“嫠”。寡妇。〔清〕〔朱駿聲〕《説文通訓定聲·頤部》:“釐,叚借為嫠。”《左傳·襄公二十五年》“嫠也何害,先夫當之矣”〔唐〕〔陸德明〕釋文:“嫠,本又作釐。”《孔子家語·好生》:“〔魯〕人有獨處室者,鄰之釐婦亦獨處一室。”〔王肅〕注:“釐,寡婦也。”〔晋〕〔張協〕《七命》:“煢釐為之擗摽,孀老為之嗚咽。”〔北魏〕〔楊衒之〕《洛陽伽藍記·昭儀尼寺》:“高軒斗升者,盡是閹官之釐婦。”(10)〔春秋〕〔楚〕邑名。故址在今〔安徽省〕〔无为县〕。《左傳·成公十七年》:“〔舒〕〔庸〕人以〔楚〕師之敗也,道〔吴〕人圍〔巢〕,伐〔駕〕,圍〔釐〕、〔虺〕。”〔杜預〕注:“〔巢〕、〔駕〕、〔釐〕、〔虺〕,〔楚〕四邑。”〔劉文淇〕疏證:“〔釐〕,〔春秋〕〔楚〕地,在〔廬州府〕〔無為州〕境。”(二)xǐ(又读xī) 《集韻》虚其切,平之曉。之部。(1)幸福,吉祥。《説文·里部》:“釐,家福也。”〔朱駿聲〕通訓定聲:“〔許〕以字从里,故曰家福。愚按:福者禧字之訓。古多借釐為禧。”《史記·孝文本紀》:“今吾聞祠官祝釐,皆歸福朕躬,不為百姓,朕甚愧之。”〔司馬貞〕索隱:“(釐)音禧,福也。”〔南朝〕〔宋〕〔顔延之〕《宋郊祀歌》之二:“告成大報,受釐元神。”〔唐〕〔柳宗元〕《天對》:“民父有釐,嗟以美之。”(2)胙,祭祀用的肉。《史記·屈原賈生列傳》:“〔孝文帝〕方受釐,坐〔宣室〕。”〔裴駰〕集解引〔徐廣〕曰:“(釐)祭祀福胙也。”〔司馬貞〕索隱引〔應劭〕云:“釐,祭餘肉也。音僖。”(三)lái 《集韻》郎才切,平咍來。之部。同“萊”。1。草名,即“蔓華”,亦名“蒙華”。《爾雅·釋草》:“釐,蔓華。”〔郝懿行〕義疏:“釐,《説文》作萊,云蔓華也。萊與釐古同聲。”2。除草。《集韻·咍韻》:“釐,除艸也。通作萊。”3。古国名。在今〔山东省〕〔龙口市〕东南。《字彙補·里部》:“釐,與萊同。《戰國策》〔齊〕伐〔釐〕、〔莒〕。”(四)tāi 《集韻》湯來切,平咍透。同“邰”。古地名。《集韻·咍韻》:“邰,《説文》:‘〔炎帝〕之後〔姜〕姓所封,〔周棄〕外家國,〔右扶風〕〔斄縣〕是也。’引《詩》‘有〔邰〕家室’。或作斄、釐。”(五)lài 《集韻》落蓋切,去泰來。之部。通“賚”。赐,予。《集韻·泰韻》:“賚,《説文》‘賜也’。引《周書》‘賚尒秬鬯’。或作釐。”《詩·大雅·既醉》:“其僕維何?釐爾女士。”〔毛〕傳:“釐,予也。”〔馬瑞辰〕通釋:“釐與賚雙聲,釐即賚之叚借,故訓為予。”又《大雅·江漢》:“釐爾圭瓚,秬鬯一卣。”〔毛〕傳:“釐,賜也。”《汉语大字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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