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
恪素刚正。所至,抑豪右,祛奸弊。及为巡抚,以所部多王府,持法尤严,宗人多不悦。平乐、义宁二王遂讦恪减禄米、改校尉诸事。勘无验,坐恪入王府误行端礼门,欲以平二王忿。帝知恪无他,而以二王幼,降敕切责,命湖广巡抚韩文与恪易任。吏民罢市,泣送数十里不绝。属吏以羡金赆,挥之去。至则值岐王之国,中使携盐数百艘,抑卖于民,为恪所持阻不行。其党密构于帝。居一岁,中旨改南京工部右侍郎。恪上疏曰:“大臣进用,宜出廷推,未闻有传奉得者。臣生平不敢由他途进,请赐罢黜。”帝慰留,乃拜命。
《明史》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,共三百三十二卷,包括本纪二十四卷,志七十五卷,列传二百二十卷,表十三卷。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,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