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对照翻译:
康熙五十一年三月,余在刑部狱,见死而由窦出者,日四三人。
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里,当我被关在刑部监狱的时候,看见犯人死了,由墙洞里拖出去,平均每天总有三四个,不觉心里奇怪。
有洪洞令杜君者,作而言曰:“
有个曾经做过洪洞县长的杜君,站起来说:“
此疫作也。
这是生瘟疫了。
今天时顺正,死者尚稀,往岁多至日数十人。”
现在天时正常,死的还少,过去有多到一天死十几个的。”
余叩所以。
我问是什么原因。
杜君曰:“
杜君说:“
是疾易传染,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。
这种病容易传染,生这种病的,纵然是亲人,也不敢住在一起。
而狱中为老监者四,监五室,禁卒居中央,牖其前以通明,屋极有窗以达气。
这监狱一共有四座老监房,每座监房有五个房间,狱卒住在当中的一间,前面有大窗通光线,屋顶有小窗透空气;
旁四室则无之,而系囚常二百余。
其余四个房间都没有窗,可是关的犯人经常有两百多。
每薄暮下管键,矢溺皆闭其中,与饮食之气相薄,又隆冬,贫者席地而卧,春气动,鲜不疫矣。
每天天还没黑,就上锁了,大小便都在房间里,和吃饭喝水的气味混在一道,加上寒冬腊月,没钱的犯人睡在地上,等到春气一动,没有不发病的。
狱中成法,质明启钥,方夜中,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,无可旋避,此所以染者众也。
监狱的规矩,一定要等天亮才开锁,整个晚上,活人和死人就头靠头脚对脚地睡着,没法闪躲,这便是传染人多的原因。
又可怪者,大盗积贼,杀人重囚,气杰旺,染此者十不一二,或随有瘳,其骈死,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。”
还有奇怪的是,凡属大盗累犯,或杀人要犯,大概由于气质强悍旺盛,反倒被传染上的不到十分之一二,纵使传染上,也很快就好了,那接二连三死掉的,却都是些案子轻的罪犯、或嫌犯、或保人,是些不该绳之以法的人们。”
余曰:“
我说:“
京师有京兆狱,有五城御史司坊,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?”
京师里头有顺天府尹的直辖监狱、有五城御史的司坊,为什么刑部的监狱还关着这么多囚犯?”
杜君曰:“
杜君说:“
迩年狱讼,情稍重,京兆、五城即不敢专决;
近几年来打官司,凡情节比较重的,顺天府尹和五城御史便不敢做主;
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,皆归刑部;
又九门提督调查抓来的,也都拨归刑部;
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、狱官、禁卒,皆利系者之多,少有连,必多方钩致。
而刑部本身十四个清吏司里喜欢多事的正副满汉郎官们,以及司法人员、典狱官、狱卒们,都因为人关的越多越有好处,所以只要沾上一点边就给千方百计抓进来。
苟入狱,不问罪之有无,必械手足,置老监,俾困苦不可忍,然后导以取保,出居于外,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,而官与吏剖分焉。
人一进监狱,不问有罪没罪,照例先给戴上手铐脚镣,放进老监房,使你吃尽苦头,在吃不消的时候,他们就教你怎样取保,保出去住在外面,随传随到,再照你的家庭、财产状况,把钱敲诈来,由他们按成派分。
中家以上,皆竭资取保;
中等以上的人家,都尽其所有出钱取保;
其次‘求脱械居监外板屋,费亦数十金;
其次,要想解下手铐脚镣搬到老监房外板屋里去住的,费用也得几十两银子。
惟极贫无依,则械系不稍宽,为标准以警其余。
至于那又穷又无依无靠的,就手铐脚镣毫不客气,作为样板,以警告其他的犯人。
或同系,情罪重者,反出在外,而轻者、无罪者罹其毒。
又有同案一起被关的,情节重的反能取保在外,情节轻的、没罪的,却吃着苦头。
积忧愤,寝食违节,及病,又无医药,故往往至死。”
这种人一肚子冤气,没好吃没好睡,生了病,又没钱治,就往往死翘翘了。”
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,同于往圣。
我认为我们的皇上,和过去的圣人一样,有好生之德。
每质狱词,必于死中求其生,而无辜者乃至此。
每在批公文的时候,总给犯人死中求生,但现在竟有无辜的人这样倒霉的!
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:
如有仁人君子,能向皇上上奏。
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,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,别置一所以羁之,手足毋械。
除死刑及发配边疆的重犯外,其他轻犯和受到牵连还没定案的,如果另设看守所来关,不上手铐脚镣。
所全活可数计哉?
就不知可救多少人命了!
或曰:“
听说:
狱旧有室五,名曰现监,讼而未结正者居之。
监狱本有五间房名叫“现监”的,是给涉案而没定案的人住的。
傥举旧典,可小补也。
如果能查出这种规定,实行起来,倒也不无小补。
杜君曰:“
杜君说:“
上推恩,凡职官居板屋。
皇上开恩,规定做官的可住优待房。
今贫者转系老监,而大盗有居板屋者。
现在穷人住进老监房,大盗累犯反住进优待房。
此中可细诘哉!
这中间的微妙,能细问吗?
不若别置一所,为拔本塞源之道也。”
这样看来,只有另外关到一座监狱里,才能根本解决啊!
余同系朱翁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,遘疫死,皆不应重罚。
同我关在一起的朱老头、姓余的青年和关在一起的同僚,都这样碰上疫症死了,论罪状,他们都是不该受重罚的小罪。
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,左右邻械系入老监,号呼达旦。
又有某氏控告儿子不孝,左右的邻居都被关进老监,哭哭叫叫直从晚上闹到天亮。”
余感焉,以杜君言泛讯之,众言同,于是乎书。
我听了,有动于衷,曾拿杜君这些话来普通的问了问别人,结果大家说的一样,我就决定记录下来。
凡死刑狱上,行刑者先俟于门外,使其党入索财物,名曰“斯罗”。
凡判死刑的,一经判决执行,行刑的人便先等在门外,派同党进去索讨财物,叫做“斯罗”。
富者就其戚属,贫则面语之。
对有钱的犯人,要找他的亲属讲条件,对没钱的犯人,便当面直接讲条件。
其极刑,曰:“
如果判的是剐刑,便说:“
顺我,即先刺心;
答应了我的条件,便先刺心;
否则,四肢解尽,心犹不死。”
不然的话,四肢解完,心还没死。”
其绞缢,曰:“
如果判的是绞刑,便说:“
顺我,始缢即气绝;
答应了我的条件,第一绞便包断气;
否则,三缢加别械,然后得死。”
不然的话,绞你三次以后还须加用别的刑具,才死得了。”
唯大辟无可要,然犹质其首。
只有判的是杀头,才没什么可讨价还价的,但是仍旧可以扣留脑袋不给死者家属,达成敲诈目的。
用此,富者赂数十百金,贫亦罄衣装;
因此,有钱的自然甘心贿赂几十百两银子,没钱的也会卖尽衣服杂物报效;
绝无有者,则治之如所言。
只有穷得绝对拿不出钱的,才真照他们所说的执行。
主缚者亦然,不如所欲,缚时即先折筋骨。
担任捆绑的也一样,如果不满足他们开的条件,五花大绑时便先给你来个骨断筋折。
每岁大决,勾者十四三,留者十六七,皆缚至西市待命。
每年秋决的时候,虽然皇帝朱笔勾掉的只十分三四,留下的有十分六七,但全体囚犯都须捆绑着到西市,等待命令。
其伤于缚者,即幸留,病数月乃瘳,或竟成痼疾。
其中被捆绑受伤的,即便幸而留下,也必须病几个月才能好,甚或成为一辈子也治不好的暗伤。
余尝就老胥而问焉:“
我曾问过一个老差役说:“
彼于刑者、缚者,非相仇也,期有得耳;
大家对受刑受绑的既没什么深仇大恨,目的只不过希望弄点钱而已;
果无有,终亦稍宽之,非仁术乎?”
犯人果真拿不出钱,最后又何妨放人一马,不也算积德吗?”
曰:“
老差役说:“
是立法以警其余,且惩后也;
这是因为要立下规矩以警告旁的犯人,并警告后来的犯人的缘故。
不如此,则人有幸心。”
如果不这样,便人人都心存侥幸了。”
主梏扑者亦然。
担任上刑具和拷打的也一样。
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:
和我同时被捕受审时挨过夹棍的有三个人。
一人予三十金,骨微伤,病间月;
其中有一个人给了二十两银子的代价,只骨头受点轻伤,结果病了个把月;
一人倍之,伤肤,兼旬愈;
另一个人给了双倍代价,只伤了皮肤,二十天便好了;
一人六倍,即夕行步如平常。
再一个人给了六倍代价,当天晚上便能和平常一样的走路。
或叩之曰:“
有人问这差役说:“
罪人有无不均,既各有得,何必更以多寡为差?”
犯人有的阔有的穷,既然大家都拿了钱,又何必更拿多少做分别?”
曰:“
差役说:“
无差,谁为多与者?”
没有分别,谁愿意多出钱?”
孟子曰:“
孟子说过:“
术不可不慎。”
选择职业不可不慎重”。
信夫!
真是一点也不错!
部中老胥,家藏伪章,文书下行直省,多潜易之,增减要语,奉行者莫辨也。
部里的老职员家里都收藏着假印信,公文下行到省级的,往往偷偷动手脚,增减着紧要的字眼,奉行的人是看不出来的。
其上闻及移关诸部,犹未敢然。
只上行上奏皇帝和咨行各部的,才不敢这样。
功令:
依照法律规定:
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,止主谋一二人立决;
大盗没杀过人和有同犯多人的,只是主谋的一两个人立时处决。
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。
其余人犯交付八月秋审后概给减等充军。
狱词上,中有立决者,行刑人先俟于门外。
当刑部判词上奏过皇帝之后,其中有立时处决的,行刑的人先等在门外;
命下,遂缚以出,不羁晷刻。
命令一下,便捆绑出来,一时一刻也不耽搁。
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,法应立决,狱具矣,胥某谓曰:“
有某姓兄弟因把持公仓入狱,依法应该立时处决,判词都已拟好了,部员某对他们说:“
予我千金,吾生若。”
给我一千两银子,我弄活你们。”
叩其术,曰:“
问什么办法,部员某说:“
是无难,别具本章,狱词无易,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,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。”
这不难,只消另具奏本,判词不必更改,只把案末单身没有亲戚的两个人换掉你们的名字,等到封奏时候,抽出真奏,换上此奏,就行了。”
其同事者曰:“
他的一个同事说:“
是可欺死者,而不能欺主谳者,倘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矣。”
这样办可以欺蒙死的,却不能欺蒙长官,假使长官发觉,再行申请,我们都没活路了。”
胥某笑曰:“
部员某笑着说:“
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,而主谳者亦各罢去。
再行申请,我们固然没活路,但长官也必定以失察见罪、连带免官。
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,则吾辈终无死道也。”
他不会只为两条人命把自己的官丢掉的,那么,我们最后还是没有死的理由的。”
竟行之,案末二人立决。
结果便这么办,案末两个人果然被立即处决。
主者口呿舌挢,终不敢诘。
主审官张口结舌给吓呆了,可是终于不敢追究责任。
余在狱,犹见某姓,狱中人群指曰:“
我关在监狱的时候,还见过某姓兄弟,同狱的人都指着说:“
是以某某易其首者。”
这便是把某某人的命换来他们的头的。”
胥某一夕暴卒,众皆以为冥谪云。
后来部员某忽然在一个晚上死了,大家都说这是上天报应。
凡杀人,狱词无谋、故者,经秋审入矜疑,即免死。
凡属杀人案件而判词上没有“谋杀”、“故意杀人”等字眼的,大概经过秋审,列入“矜疑”(情有可矜而罪在疑似之间的)类中,便可以免死。
吏因以巧法。
司法人员因此也就可以在法律夹缝里做手脚。
有郭四者,凡四杀人,复以矜疑减等,随遇赦。
有个叫郭老四的,曾四次犯杀人案,最后一次仍以“矜疑”减等,不久碰上大赦。
将出,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。
出狱以前,一天到晚都和同党喝酒唱歌,有时直闹到天亮。
或叩以往事,一一详述之,意色扬扬,若自矜诩。
有人问他过去的班,他竟一件一件原原本本道来,神气活现,好像自己了不起似的。
噫!
唉!
渫恶吏忍于鬻狱,无责也;
那些无耻而恶毒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,原不足深责;
而道之不明,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,而不求其情,其枉民也亦甚矣哉!
但道理并没真正弄清,一班善良官吏往往以脱人死罪为功德,而不追究真正的实情,就使死者含冤不浅了!
奸民久于狱,与胥卒表里,颇有奇羡。
有些坏人在监狱里坐久了,和典狱官狱卒们狼狈为奸,就很肥了。
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,每岁致数百金。
山阴有个姓李的,因犯杀人罪坐牢,每年都赚上几百两银子。
康熙四十八年,以赦出。
康熙四十八年,因大赦出狱。
居数月,漠然无所事。
住了几个月,无所事事。
其乡人有杀人者,因代承之。
恰好他同乡有犯杀人案的,便冒名顶替。
盖以律非故杀,必久系,终无死法也。
因为法律规定,如果不是故意杀人,必然可以长期监禁,不会判死罪的。
五十一年,复援赦减等谪戍,叹曰:“
五十一年,依赦例减等充军,他叹气说:“
吾不得复入此矣!”
我没办法再能进这儿来了!”
故例:
按照旧例。
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。
充军的人都移押顺天府待命;
时方冬停遣,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,至再三,不得所请,怅然而出。
这时正是冬天,停止发遣,姓李的具状要求仍回刑部监狱等候春天发遣,要求再三,都没批准,还老大不高兴呢!